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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4名(合同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端正、热爱大学生教育事业,致力于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工作,严于律己并积极要求上进。
2、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能够做到教书育人,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和就业观。
3、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有两年以上就业或创业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首次聘用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受聘人员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7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基本工资为每月3000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根据职员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确定,每月不低于12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基本工资每2年上调一档,岗位津贴每年增长10%。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1、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事档案关系不转入学校,党团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可转入学校,聘期结束时转回原单位或新的工作单位。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
3、受聘人员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各二级学院双重管理,其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校相同岗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五、报名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填写《华北科技学院招聘审批登记表》,个人简历附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rsch@(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 应聘岗位,例如:张三 就业创业指导师)。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1421
华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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