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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学专科学历,其中:文秘专业1名,地理信息专业1名。 3、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滁州市规划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证明,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人员务必于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考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 5、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4:1比例确定下一轮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统一组织,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期当年工资每月1600元,从次年起每年每月增资1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城乡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滁州市城乡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1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