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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文件精神和我院事业发展规划,我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师资人才。为扎实有效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巴彦淖尔市人社局、巴彦淖尔市编办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处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本次招聘中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招聘岗位为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图书馆学专业招聘岗位为图书馆工作人员,其余专业招聘岗位均为教师。
2.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应聘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所有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
(4).2015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计划(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套学院人事信息网、内蒙古人才信息网及区内外重点高校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或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511室)报名。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htdx001@
电子简历要求主题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专业、拟应聘岗位(例如:北京大学+王某某博士+哲学专业+应聘哲学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要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其主要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可采用蒙语答题。
4.笔试时间:笔试答卷时间为2小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地点:河套学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套学院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河套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本、硕、博学历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套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
3.专业测试(面试)设面试评委组现场打分,面试评委组由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
4.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博士学位应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2.硕士学位应聘岗位的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专业测试成绩×60%。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院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体检
通过考察者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学院党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套大学人事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后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保险。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3)津贴。根据授课、科研及其他工作情况领取相应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等。
(4)其它。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由学校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7万元、理科10万元;博士1300元/月,博士后1700元/月岗位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并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纪检监察处电话:0478-8414431
组织人事处电话:0478-8417667
河套学院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