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托经历了经济改革、政策调整的许多风雨,在过去30多年间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从公司的设立、银信分离、政信分业、增资扩股、战略重组到开展国际合作的全过程中,可以看到中国信托业成长的缩影。
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业的严格整顿和规范,2001年新华信托以优良的资产结构、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先进的经营理念,成为中国首批通过审核重新获得信托业经营牌照的公司之一。
●1979年初创,是全国最早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
●1998年由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组并完成股份制改造。
●2001年增资扩股至五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有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
●2001年10月,成为首批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重新登记,获得信托业务经营资格的5家信托公司之一,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K0052H2500000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400044987)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20283005—3)。
●2005年2月成为首批公开披露年报的信托投资公司。
●2005年5月经重庆银监局批准取得试办异地业务的资格。
●2007年9月,按照新的信托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重新核定公司经营范围。
●2007年12月,公司正式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2009年1月16日,我司正式完成了增资和股份转让工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资本金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2,112万元;股权变更后股东构成、所持股份及持股比例如下:
1、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446,720,000股,持股比例71.92%;
2、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持121,120,000股,持股比例19.50%;
3、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持51,220,000股,持股比例8.25%;
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持2,060,000股,持股比例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