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机关批准,海军总医院现拟从地方普通高校接收毕业生参军入伍。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受过处分或有思想政治问题、社会(海外)关系复杂和参加过“***功”及社会非法组织的一律不予接收。
(二)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总评良好以上。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不接收。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四)接收范围及专业:此次接收仅限男性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重点从以下专业中接收:心血管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肾脏病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心理学专业、皮肤病学专业、航海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
二、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2、需提供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3、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面试时间
有意向报名参加考核面试的同学请直接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并上交个人简历。
因高校春季开学时间不一,考核面试时间待定,整个考核面试工作计划于2014年3月15日前截止,具体考核时间请有意向报名参加考核面试的同学注意查看学校网上通知或与就业指导部门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干事 手机:15001129828 办公室:010—66958049
电子邮箱:hjzyyzzbgbk@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六号海军总医院政治部干部科
邮编:100048
海军总医院政治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