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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014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4-04-0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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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海宁市图书馆是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5名,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图书馆(海马路34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87241226。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图书馆事业,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1978年4月11日至199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 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4月4日

 

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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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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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人

 简

 历

(从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简历)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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