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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及行政部门)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20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2、具备2014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政治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根据性别分别招聘,并按照在岗人员结构比例相应确定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4年5月1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全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安排将于2014年6月3日在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 (1)辅导员岗位,采用综合性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占60分)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占40分)。 面试测评要素: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根据个别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作为参考。 (2)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考察维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入选。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rs***.cn[点击查看],“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0571-8507015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人事处宋老师:0571-85070153 2、学生处王老师:0571-85070168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招聘岗位表(辅导员及行政部门)
浙江科技学院 201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