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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大学实验室承担工作任务需求,拟招聘一批实验室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勤于学习,富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2.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愿意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职责,择业期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或博士(仅限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接收博士)。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3.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应聘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学习阶段中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硕士,其本科、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4.应聘的博士按学校招聘博士条件,应聘的硕士按本招聘条件;
5.热爱实验室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工作8年以上,期间不得考博、申请博士后、访学、转岗;
6.实验室工作、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7.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河南大学实验室拟接收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思想表现及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的证明材料;
⑤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参与项目、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SCI、EI、S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2.材料核对及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评分
用人单位审核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分别根据综合素质评价量化标准、科研能力评价量化标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科研能力评价。
3.公布评分结果和参加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公布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评分结果,并依据两项成绩之和,按1∶3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4.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
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评议考核小组根据所报岗位分类面试并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5.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工作评议考核小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分30% 科研能力评分45% 业务能力考核评分25%。
6.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7.用人单位将符合学校对招聘人员身体条件要求的考察对象材料原件及《河南大学拟聘实验室技术人员考察表》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处审核
8.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9.公示
10.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实验室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五、监督电话
纪委:0371-22866053人事处:0371-2286607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0371-22820031
附件1:河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教师招聘岗位职责及专业技能要求
附件2: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实验室拟接收毕业生登记表
河南大学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