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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学生政治辅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其它要求 |
学生政治辅导员 |
7人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专业背景 |
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阶段专业和我校开设专业相近的或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公告中涉及工作经历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三、待遇: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进入学校编制。
四、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校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三)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306、307室;或网上报名,网址:zz***.cn[点击查看]。其中,网报者须同时寄一份纸质简历,便于核对信息。
五、笔试、面试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校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郧阳师专纪委、工会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考生可参考湖北省最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后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内容主要包括考核考生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由相关专家对被考核人做出评分。
3、体检与心理测试: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40%和6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临时确定)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参考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学校成立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等工作,并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郧阳师专网站公示7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社厅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龚老师0719-8846012,网络联系人:刘老师0719-8846018;QQ:22556099(联系我们时请说明是在上看到的信息)。
2、联系地址: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邮编:442000。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