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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全职,发布于2014-08-0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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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公开招聘特勤大队协警简章

 

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自2014年8月6日起至8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60名特勤大队协警。招聘简单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特勤大队本次共计招聘协警60人。 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招考职位名称

职位描述

录用计划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新闻宣传文秘职位

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写作等工作

1

汉语言文学、中国现代文学、新闻学及多媒体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上

计算机

通信职位

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管理等工作

5

计算机相关专业、信息与通讯工程及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上

法律服务职位

从事公安法制相关事务工作

1

法学及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上

维稳防暴职位

从事治安维稳、防暴恐工作

53

高中(中专)及以上

前三个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数补充至维稳防暴职位。

二、应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特勤工作。

2、应聘人员一律为男性,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8(0.6)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7日。期间,安排两次集中报名:8月11日至13日、8月25日至27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蓝海路11号公安分局办公楼一楼特勤办公室(可乘坐52路、566路公交车在创业大厦下车)。联系电话:6922719,联系人:付警官18660076717,张警官18660076718。

3、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登记。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时政、法律等方面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对报考特勤大队协警采取笔试加分办法:中共正式党员笔试总成绩加2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加5分,部队转业军人、退役士兵(军官)加3分,退役士兵(军官)曾立三等功的加3分,曾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加分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占50%、体能测试占50%核算笔试和体能成绩,以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计算当场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因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七)试用

进入最终拟聘用范围者,参加一个月岗前培训和两个月的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1600元。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四、不能聘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有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练习邪教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特勤工作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1、特勤大队协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实行劳动派遣制,与高新区金盾保安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200元(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绩效考核奖金)。

2、享受午餐补助,食宿统一安排。

3、特勤人员配发特勤专用服装。

六、其它

本简章解释权归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所有。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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