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四川省南充歌舞剧院系全民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00多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名、副高级职称9名。其前身为成立于1960年的南充地区文工团,1991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南充歌舞剧院,2013年在全国体质改革的部署下易名为南充市文化艺术交流发展中心。 多年来,剧院多次在全国、全省的汇演、调演以及各类专业大赛中分获创作、表演等众多奖项(含一等奖13项,五个一工程奖12项)。文化部颁发的创作、表演、舞美、服装等各类奖项剧院累计演出愈10000场,上百次参加国家和四川省组织的汇演、调演比赛,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二、招聘岗位: (一)舞蹈演员 男:24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 女:22岁以下,身高1.63米以上 要求:能顺利完成本专业所学内容,有一定表演、表现能力。对个别业务能力突出的演员可适当放宽条件,能独立完成作品,并具有较强表现力和技术技巧能力的演员,在担任演员的同时,单位提供平台施展发展空间,进行编、导、演的提升,并在适当机会送入高一级艺术学校或机构进行深造。 其它条件:五官端正,外型较好,身体健康。 (二)声乐演员 男:27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 女:25岁以下,身高1.63米以上 要求:热爱舞台歌唱艺术,受过专业声乐培训,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能独立担任完成声乐作品,具有一定的舞台表现力和感染力,一经聘用,单位全方位为演员提供专业知识的继续培养、对外学习、交流的机会。 其它条件:五官端正,外型较好,身体健康。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工资标准,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一样享受对应技术职称工资待遇,除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外,目前原则上按照每场演出补助20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年终无旷工、缺勤、迟到早退记录、完成目标任务者,还将发放年终绩效薪酬。 保险:正式录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住宿:单位统一提供三居室套房,每人一间。 四、假期安排: 在没有政府指令性演出任务时,享受国家法定假期的原则上合理安排假期,外省、外地人员合理安排年休时间。 五、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经录用即签订长期合同,见习期间除基本工资为1800元左右外,按照参加演出场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有意的同学请将个人简历发送邮件ncgw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