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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并报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我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化设施管理员1名,速录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文化设施管理员要求女性,身高
3、年龄均要求30周岁以下(
4、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文化设施管理员需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等级二乙以上)及较好的计算机汉字输入能力(看打每分钟40字以上);速录员需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汉字速录技能(看打、听打均要求每分钟110字以上)。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
(2)地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处(北楼809室)。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文化设施管理员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
(4)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2、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文化设施管理员进行相关书面知识考试和计算机汉字输入能力测试;速录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汉字速录测试、不限输入方式)。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考试或技能测试得分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三、待遇、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580575、88580082。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