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
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引进人才的批复》(藏人社厅函[2015]29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审查从区外高校毕业生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藏组发〔2014〕92号)要求,2015年西藏自治区地勘局拟从区外各相关院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56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西藏自治区地勘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家统招的2015年应届高校“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毕业生,并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
二、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地质事业,吃苦耐劳,敢于奉献,品学兼优。
3.本科(年龄在30岁以下)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生及以上学历者适当放宽),硕士、博士或优秀班干部及受到系以上表彰者优先。
4.专业要求:地质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钻探工程、岩矿鉴定与化学分析、水工环地质、地质测量。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野外地质工作。
6.在西藏地勘单位工作不得少于8年。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6)具有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三、 引进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引进均为西藏自治区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岗位56人,其中:地质矿产勘查17人、地球物理5人、地球化学3人、钻矿工程4人、岩矿鉴定与化学分析7人、水工环地质18人、地质测量2人。
四、招聘方式
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组成西藏自治区地勘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内地有关院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展引进工作。
1. 公告
西藏自治区地勘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内地有关院校召开招聘会或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引进人才的岗位及人数、条件等事项。
2. 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引进报名时间和地点为2015年4月10日至 4月25日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者根据《西藏自治区地勘局2015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和自身情况,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推荐协议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报名者对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主要对身份、学历、专业、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
4.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面试考核。考核测试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方面的能力。
5.体检
由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五、 审核录用
1.签订就业协议。对拟录用的毕业生,由西藏自治区地勘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与毕业生签订《西藏自治区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藏工作协议书》一式五份。
2.对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经西藏自治区地勘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引进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年,享受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同等工资福利、休假、住房等待遇。
附件1:《西藏自治区地勘局201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咨询电话:18908911806
0891-6328768
邮 箱:dikanjuzg307@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二0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