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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耀华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坐落于天津市中和平区南京路106号。耀华中学建校88载,以历史悠久、校风淳朴、英才辈出享誉于世。其前身为
耀华中学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于2003年完成改扩建工程,一所古朴典雅,中西合璧,现代化的耀华中学展现在天津人民面前。现在的耀华中学占地80亩,建筑面积达到6.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5年拟招聘中学语文2名,英语3名,数学、体育学科教师各1名。(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7.英语水平达到与毕业学历相当的水平。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天津市耀华中学校园网站(ww***org[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截止时间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准备参加资格面审和笔试。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
(四)考试
1.笔试:(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面试(
3.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市耀华中学网站(ww***org[点击查看])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456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816
天津市耀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