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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自治区检察系统2015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5-04-2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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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系统招聘公告
  2015/4/24 9:05:00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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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所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5年应届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

    此次引进各类人才共计105名,具体如下:

    法学博士3名,法学硕士28名,法律本科及以上29名;中文文秘专业硕士1名、本科及以上16名;计算机专业硕士1名、本科及以上14名;会计专业硕士1名、本科及以上11名;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西藏,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3自愿到西藏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适应西藏高原工作环境。

 5、引进人员必须具备要求的学历、专业,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2015年国家计划内应届毕业生,非西藏生源。

 7、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薪资待遇

 1、公务员资格。西藏自治区检察系统引进人才,其身份属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的一切待遇。

 2、工资待遇。一是对进藏的高校毕业生,进藏后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二是凡到我区工作,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按规定享受浮动工资档次。三是享受西藏特殊津贴和类区津贴补贴。四是享受防寒取暖补贴。五是司改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检察人员薪酬制度时,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3、其他待遇。一是享受带薪休假制度,工作满一年转正后,可享受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假期50天(含路途),路费单位报销。二是对在藏工作直至退休后到区外安置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工作地的西藏工资待遇。三是引进人员经录用后,由工作单位负责安排住房。

六、招聘步骤报名程序.doc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0891-6249100(办公电话)

            0891-6249098(传真)

            13908913520(高双鱼)

            13908916575(姚阿娟)

    邮箱:793578403@

    附:西藏自治区检察系统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xls

                                                                                                                        x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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