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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8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8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授权领域11个)。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精品课程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8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核心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二、三级教授32人,正副教授700余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7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5人,陕西省教学名师8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7项;出版教材38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26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39项;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5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6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83项,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20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中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400多名;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8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的实施,学校作为陕西省"三秦学者"设岗单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特聘专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教师岗位原则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博士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原则上硕士学历须在985、211工程院校、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取得,或我校优秀硕士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管理方式
1、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合约聘用,根据应聘人员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及应聘的岗位,双方约定目标任务,商议确定待遇。
2、应聘者具有硕士学位: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其人事档案关系委托省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工资及福利参照校内同类岗位在编正式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三、教师岗位招聘具体要求、待遇
(一)讲师岗位
1、应聘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
(2)在相关学术领域业绩较为突出,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会学科3万元);
(2)学校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月(最长发三年);
(3)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执行讲师一级标准(讲师最高档)。
(二)副教授岗位
1、应聘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
(2)读博期间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执行副教授三档标准;
(3)提供住房一套;
(4)提供教师工作室一间。
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在应聘岗位、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方面实行"一人(事)一议"的原则。
(三)教授岗位
1、应聘条件
(1)取得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
(3)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待遇
(1)提供住房一套;
(2)提供教师工作室一间;
(3)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面议。
四、选聘程序
(一)应聘者通过招聘公告中所列联系方式,向人事处及学院(部)联系人提交应聘材料。
(二)学校按照资格审核、面试试讲、学术成果认定、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程序进行招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62779063
手机:13572038625(张老师)18092600603(闫老师)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临潼校区22-8#311室)
邮编:710600
学校主页: ww***.cn[点击查看]
招聘专用信箱:rencaiy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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