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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医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在院内外公开招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宣传部部长(正处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全面负责医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负责医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计划、实施与协调、管理工作;
2、负责《医源》杂志、校报(医学院版)、主页新闻网、广播台、橱窗、电子屏等院内多媒体建设宣传工作;
3、负责对内对外宣传、与院外媒体的沟通,并做好新闻宣传策划工作;
4、负责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牵头实施网络文化活动;
5、负责医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医学院文化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制订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全局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新闻媒介素养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丰富的宣传管理工作经验;勤政廉洁,作风民主,相容性好。
此外,报名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管理人员应具有正处级或二年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在52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主页(ww***.cn[点击查看])公告通知栏,下载应聘报名表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的时间
3、面试答辩
医学院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情况提出建议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医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904室)邮政编码:200025
2)E-mail:gbzp@(网上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应聘报名表)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776683;53863622
传真:5386362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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