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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依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共有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别是:杭州市江干区人民医院、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闸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基层医疗
卫生事业,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度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江干区人民医院本部(机场路238-6号)三楼多功能厅,可乘坐81、94、305或B支2路公交车至迎宾桥站。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办公章)。
4.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相关政策: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资格的,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影像(放射)医学岗位属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5.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
四、调整报名(补报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笔试类型为专业基础知识。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6月25日9:00—17:30到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庆春东路1号北六楼6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时间暂定2015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不设合格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另行告知。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六、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2、体检、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1个月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其他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本公告由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6974915
附件一:2015年度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附件二: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
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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