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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类别: | 其他 | 具体招聘职位: | 不限 |
招聘人数: | 不限 | 专业要求: | 不限 |
招聘方式: | 单位面试 | 招聘地点: | |
招聘时间: | 工作地点: |
岗位描述 |
贵州省平塘县2015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为顺利实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我县2015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5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职位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不含委培生。 四、招聘人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1、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见习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 3、截止2015年5月3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和平塘县党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有关高校校园招生就业网发布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二)报名 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所需材料。县外在职人员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工作关系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5所高校现场报名点设在贵州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9日上午9:00-17:00。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开展招聘。达不到比例的,调整人才招聘计划数,或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展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由平塘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组临时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的招聘按招聘计划数以招聘满额为止,招聘不足的职位调剂到下一个招聘点招聘。 (五)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的空缺职位可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2015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5、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6、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 7、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聘用后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七、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过程中,相关招聘信息都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平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九、纪律监督 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涉及的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招聘办)
2015年6月8日 |
岗位要求 |
工资待遇 |
联系人: | 罗明龙 | 电话号码: |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158854068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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