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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党校、徐汇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共徐汇区委党校、徐汇区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人。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党校、徐汇区行政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是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干部培训科、调研科、教研室、信息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建有市委党校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徐汇党校研究室,徐汇区社会建设学院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年龄上限 |
招聘对象 |
工作 年限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 |
学历 (学位) 要求 |
招聘范围 |
户籍 |
教师 |
专技 |
3 |
35周岁 |
非应届毕业生 |
2年 及以上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党史党建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市 |
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
(备注:招聘公告中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区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67号11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的上海市徐汇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上海市委党校网、东方人才热线 ),携带报名表(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上填写的相关职称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材料,同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劳动手册或劳动合同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取试讲办法,试讲题目、试讲时间、地点由我校电话通知。
(二)考核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官共5人,由徐汇区纪委、徐汇区人社局、徐汇区委党校等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
(三)成绩
应聘人员按试讲(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试讲(面试)结果于试讲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
(四)体检与考察
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方人才热线"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67号;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64829728
联系人:汪瑾 E--mail:wangjin2012@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