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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6-2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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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三批:招聘教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6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9名,小学教师岗位44名,幼儿园教师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2、本县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地点: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方式: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要求:


  (1)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石门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登录石门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3)每人缴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1日(15:00-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22日8:30-10:30


  2、地点:石门县第一中学


  3、内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5:1的只进行面试。


  5、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4小时之内到县教育局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请于7月24日登录石门教育网查看


  2、方式:小学和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3、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的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5:1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②其他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六、成绩合成及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 试讲成绩×40%


  2、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见网上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备案,并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


  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三、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及考务常见问题解答等均通过石门人事人才网、石门教育网发布,应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以免贻误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0736-53298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石门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2.石门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 门 县 教 育 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