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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华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高职本科改革试点工作,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员工15人。校内在编教职工优先录用,其余录用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及管理岗。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专业、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请报名人员把《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233686733@
2.原则上,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初试当天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
2.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初试
初试具体安排待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四)复试
初试结束后,用人部门确定复试人选,由学院组织复试。
具体情况可咨询中华职业学院,联系人:中华职业学院办
欢迎全校教职工积极向学院推荐。
中华职业学院
二0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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