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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97号)精神,2015年我市继续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实习对象为2015年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单位以县、乡级事业单位为主,优先安排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一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具体补贴标准为: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1300元;平罗县每人每月1220元。
二、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就业协议书、3张一寸免冠照片前来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址、电话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址、电话:
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0952-2012792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4019926
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023065
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6093716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附件:事业单位实习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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