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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现就嘉善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
二、招聘计划
嘉善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户籍不限;
(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嘉善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卫计网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卫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1。
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