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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河南省法学会

(全职,发布于2015-08-1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会计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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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政机关会计制度,有党政机关会计工作经验优先;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810821

应聘人员可到河南法学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河南省法学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另需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审核)。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培训楼4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历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10个工作日内遴选出人选后,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程序

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23人。

三、体检与聘用

我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试用期

聘用人员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留聘的,每年签订1次聘用合同。

六、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取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面议。

联系人:魏然,电话:0371-6952059913703981391,电子邮箱:hnsfxh@

附件:《河南省法学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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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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