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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和协助执法人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公室文秘人员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文秘、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及机关文稿撰写,并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五)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六)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从业经验,有国家行政机关文秘管理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协助执法人员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
(四)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五)具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六)转业(退伍)军(警)人员和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具有C照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
(二)笔试。初审合格后,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
(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额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面试内容为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聘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薪资待遇面议。
(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人事编制、户口、住房以及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办公室3195633;
联系人:邓主任;
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25号市路政管理支队办公室二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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