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岗位要求:
广州市新穗学校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占地面积29336平方米。学校创建于1997年12月,目前是广州市唯一一所工读特殊教育专门学校。我校由广州市教育局主办、广州市公安局协办,对品德行为偏常、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普通学校难教、家长难管甚至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中学生进行教育转化的特殊教育类学校。学校实行“双学籍”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法》,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为满足社会、普通学校和家长对优质专门教育资源的需求,经广州市教育局同意,今年我校规模已达10个班、200名学生的建制。学校自创办以来,共计教育转化了数以千计“家庭难管、学校难教、社会难治”的各类心理及行为偏常学生,教育转成成功率超过98%,为广州市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突出贡献。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科研先进单位、广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的文件要求广州市2016年前将广州市新穗学校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广东省省委督查室下文要求新穗学校2015年9月接管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管辖下的广东省育新中学,采取新穗学校和省未管所联合办学的形式,挂“广州市新穗学校(石井)校区”牌子。新穗学校接管省育新中学约1400名学生。学校规模空前扩大,工读学校与监狱管理的崭新联合办学形式,在全国工读教育领域开天辟地,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开创先河。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2015年下半年我校参加广州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拟招聘9名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序 |
岗位 |
岗位 |
拟聘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资格条件 |
学历 |
学位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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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
2 |
汉语言文学(B050101) |
男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1.招聘对象该校为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的工读学校,教学对象为男性中学生。2.若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应聘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的,也符合要求。 |
2 |
数学教师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B07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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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教师 |
1 |
英语(B0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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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理教师 |
2 |
物理学(B07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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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B060101) |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0月16-17日
2、地点:武汉大学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当地报名、当地考试、当地体检、当场签约”的程序进行。
3、参加人员
广州市人社局领导、广州市教育局领导、招聘单位负责人,武汉大学领导、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
4、宣讲程序(10月15日晚在华中师范大学宣讲、10月16日晚在武汉大学宣讲)
(1)广州市人社局领导介绍广州市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有关情况,公招政策等;
(2)招聘单位宣讲;
(3)考生提问,现场问答,互动交流。
(4)宣讲结束
5、报名程序(10月17日全天)
(1)考生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广州市教育局组织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当场发放报考凭证,引导考生按时上网填写报考信息、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签约
1、时间:11月21-23日
2、地点:武汉大学
3、工作安排
笔试:11月21日09:00-11:00;
19:00前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11月22日08:00-18:00,面试完毕当场宣布成绩;
19:00前公示入围人员,通知签约事宜。
签约:11月23日09:00-17:00,用人单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三)体检考察
广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考察、公示;体检在武汉或广州三甲以上医院进行。
(四)手续办理
广州市教育局为拟聘人员办理增人手续。
三、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关于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面试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426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