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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神木县公安等系统2015招聘协管员

(全职,发布于2015-10-1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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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公告


  为了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公安等系统部分岗位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特警协管员50名(男性)


  (二)治安协管员240名(女性30名,男性210名)


  (三)交通协管员50名(女性10名,男性40名)


  (四)警犬训导员20名(男性)


  (五)镇(办)财务协管员17名


  (六)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8名(男性)


  (七)工商市场监管协管员50名


  (八)信访接访协管员7名(男性5名,女性2名)


  (九)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8名


  (十)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特警协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8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公安警校、国防院校、体育院校等高校毕业生


  2、28周岁以下、神木户口的退伍军人


  3、现为公安局确认的特警岗位在岗临聘人员


  (二)治安协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现为公安局确认的在岗临聘人员


  3、现为平安创建办确认的在岗临聘人员


  (三)交通协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现为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确认的在岗临聘人员


  (四)警犬训导员


  现为公安局确认的本岗位在岗临聘人员


  (五)镇(办)财务协管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六)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专业要求:地质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测绘工程 采矿工程


  煤矿开采技术 工程测量技术 工程测量与监理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 工程地质勘查 矿井建设技术 遥感科学与技术 矿山测量 采 煤 矿 建


  (七)工商市场监管协管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八)信访接访协管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九)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十)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


  30周岁以下、神木户口、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2014年及以前毕业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 神木户口即:1、高一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神木户籍在册且现


  在仍为神木常住户口的;2、配偶系神木常住户口且本人婚后迁入神木常住户口的。


  本次考试神木户口落户时间限2015年9月30日之前。


  ★28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


  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


  ★ 公安系统各类临聘人员的聘用时间截至2014年11月30日之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递交档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18时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6日8时至2015年10月25日18时。


  (二)报名网站:ww***.cn[点击查看]


  (三)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两个以上者考试资格自动取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与公告相符,确保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组织的招聘考试;发现冒名顶替考试的,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顶替双方一律不得参加今后市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2、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户籍、档案等填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人社局负责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的资格审查(含户籍);公安局负责本系统临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政法委负责平安创建办临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民政局负责退伍军人的资格审查(含户籍)。县监察局负责此次招聘考试的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0月18日8时至10月28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四)下载准考证:本次考试报名费为50元/人,交费时间2015年10月20日8时至10月29日18时。


  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


  2015年11月2日8时至2015年11月4日18时


  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


  咨询电话:0912—8330030


  (五)考试 :


  1、考试科目


  特警协管员: 有关法律及警务知识(笔试) 体能测试


  治安协管员: 有关法律及警务知识(笔试)


  交通协管员: 交管法规及警务知识(笔试)


  警犬训导员: 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方案与外聘教练


  协商确定,时间另行安排)


  镇(办)财务协管员: 财会财务知识(笔试)


  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工商局市场监管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信访接访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综合知识 (笔试)


  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 综合知识(笔试) 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笔试和特警协管员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政务中心导办员面试和警犬训导员技能考核时间另行安排。


  3、报考特警协管员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能测试,然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参加笔试,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


  4、报考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的考生,先参加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5、特警协管员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百分制) 笔试成绩(百分制);警犬训导员总成绩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其他协管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指定复习范围。


  6、特警协管员参加笔试的考生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1.2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警犬训导员按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人数聘用;其余类协管员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2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


  7、笔试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配合,监察局监督;体能测试、专业技能考核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配合监督;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面试由政府办牵头组织实施,人社局、监察局配合监督。


  (六)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公安系统各岗位协管员参考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其他岗位协管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2、政审: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有不得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公示: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被聘用者须与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暂定为3年(包括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末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与县上招聘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相同。岗位工资补贴暂定为2500元/人?月,代缴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岗位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人力资源公司代发代缴。


  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