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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海宁市水利局2015招聘编外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10-2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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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海宁市水利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公告(3人)


  因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水利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海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1名,岗位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海宁市河道管理所:招聘1名,岗位为河道管理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海宁市盐仓江堤管理所:招聘1名,岗位为海塘管理、巡查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现场如实填写《海宁市水利局编制外合同工招聘报名表》。报名时提供2012年以后彩色免冠照1寸照片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海宁市水利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