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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5-10-29)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检测技术人员
  •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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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是梧州市政府依法设立、市农业局主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分析、重金属含量分析,产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履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益性管理职能。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岗位:招聘检测技术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专业:生态学、农药学、分析化学


  学历条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从招聘公告下载附件《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jczx3821230@、或genygq@。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即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为止,现场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3日至5日止,报名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需原件以及复印件)。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三、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梧州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程由梧州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监督。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单位: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


  地 址: 梧州市新兴二路139-2号


  联系人: 杨生0774-3821230


  王生0774-3835568


  附件: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报名表。doc


  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