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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大学法学院2016年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5-10-2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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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是2003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三大石油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法学院是长江大学直属教学院部,设有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同时承担全校法学本科生的双学位和国防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自2008年起,法学院承担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建设方向的法学硕士培养任务,20145月,国务院学位办2014[14]号文件正式批复长江大学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湖北省省属高校第一家也是省内非省会城市唯一一家法律硕士培养权的高校。此外,法学院还是长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即MBA培养成员单位,是长江大学全军预备役军官三战培训中心成员单位。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长江大学法学院,共创辉煌明天!

一、招聘对象

法学博士1人(民商法或经济法优先)、社会学博士或行政管理博士1人(有社工教育背景优先);其他相关专业方向特别优秀的博士数量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二)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三)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博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或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CSSCI收录。

三、相应待遇

(一)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提供安家费15—20万元,用于购买住房,具体标准根据我校学科和专业急需程度而定。

(二)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费3万元。

(三)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四、应聘要求

(一)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或法学院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五、部分地区现场面谈时间及联系人

时间(月-日)

地区

学校

招聘负责人

联系人

11.19-11.25

暂定

武汉

武汉大学、中南财大、

华中师大、华中科大等

李华成:13972308265

彭泽君:13872306369

杨春磊

18986660139

11.9–11.12

暂定

北京

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人民大学、北师大等

徐前权:13972308265

唐飞

13997648260

11.13-11.17

已确定

广州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

广东财经、广东外语外贸;

李华成、13972308265

陈群辉:13085107016

11.16–11.19

暂定

南京上海

南京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交大、厦门大学

胡艳华:18271010684

18362915311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人事处或法学院

邮政编码:434023

法学院联系老师:许金堂0716-8060329,简历邮箱:nwlawli@

人事处联系老师电话:07168062195E-mailr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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