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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系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管理的区属政府性投资公司。现因工作需要,经镇海区国资办、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出岗位
辅助性岗位一个。
二、竞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
2、户籍:宁波市内户口,以报名起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学历和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要求应聘者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工作认真,作风踏实,耐心细致,责任心强,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三、招聘办法和相关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即日一周内,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3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获奖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接受资格审核。
4、联系人:
(二)面试
时间:初定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统一组织。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管委会成立由人事干部、纪检人员组成的考察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应聘对象遴选、考核、考察等工作的实施。
(四)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决定录用与否。
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者实行聘用合同制。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本单位核准后,报镇海区人社局、镇海区国资办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
拟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大学科技园87612525,人社局监督电话:86290194。
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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