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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学技术部

(全职,发布于2015-12-09)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北京
  • 职位:法律顾问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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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技术部决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北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10名以上获得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

(三)单位及其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熟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科技行政管理工作。

(五)能够派遣相对固定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工作任务

(一)为科技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重大科技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科技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五)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六)科学技术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程序

科学技术部成立由相关司局成立的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对报名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科学技术部法律顾问。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128日起至1218日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愿报名者请在请在报名期限内,提供单位情况、法律服务方案(含报价)、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情况等相关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邮编:100086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资格审查和初选。选聘委员会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差额选拔的原则确定5家律师事务所进入面试。

2.面试。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对参加面试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定,提出1家拟聘任律师事务所名单。

(二)签约

对决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科学技术部与其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联系人:孙永俭58881719

 

科学技术部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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