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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文章来源:沈阳化工大学就业办 发布者:就业办 发布时间:2015/12/11 11:06:03 阅读:4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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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简章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公告
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人员队伍建设,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5、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形式:人事代理,学校负责办理聘用期间各项社会保险; 2、聘用待遇:人事代理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学校给新聘辅导员提供校内住宿;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5、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6、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5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模板见附件,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简历及报名材料),报名邮件应包括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学校简称-学历”命名(如:“张三-南大-硕士”作邮件名)。命名不规范或报名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日—12月18日下午4:00前。 联系方式:人事师资处孙老师联系电话:0512-65984824电子邮箱:zpfdy@ (3)报名材料 a.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b.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或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面试 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院将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27日 4.体检 按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考核(政审) 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从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6.录取和聘用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复核结论,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公示; 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2015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模板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