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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省直机关2016面向部分重点院校定向定专业招录选调生

(全职,发布于2016-01-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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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校园招聘】 河北省省直机关

发布日期 :2016-01-05      

单位全称:河北省省直机关

招聘信息

学历要求:    

关于河北省省直机关面向部分重点院校

定向定专业招录选调生的通知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全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培养未来高素质执政骨干的战略性措施来抓。为此,按照省委、省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决定面向有关院校中的国家重点学科应届毕业生,为河北省省直部门定向定专业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2016年8月以后毕业的不能报考。

2、选调条件考生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且学习成绩优良。

(2)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经历要求。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4)符合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

(5)其他要求。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分配去向和任用管理

分配去向为省直部门。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对口部门或乡镇锻炼两年以上(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8:00至2016年1月9日12:00。考生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报名表》信息,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9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各省直单位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6年1月20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6年1月20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省直单位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 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直单位组织。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省直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07928 15373678851

 

附:省直部门定向定专业选调生职位表  

河北省2016年面向北京交通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单 位单位联系
    方式(0311)
职位编码招录数量招录专业重点学科对应高校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性别
    要求
备注
省科技厅85892268
    yuhuid@
201607021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省民政厅88615573
    hbmztrsc@
201610051信息与通信工程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省农业厅86217297
    song805@
201616071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省审计厅88606153
    13832360055@
201622011信息与通信工程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省地税局88626557
    1324504550@
201623012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和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北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省体育局85266838
    729090959@
201625021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省统计局87043762
    sjzlp@
201628013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理论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国民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华侨大学);会计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省社科院83018545
    hbskyrsc@
201636027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世界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国际贸易(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湖南大学);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者,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
省社科院83018545
    hbskyrsc@
201636016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世界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国际贸易(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湖南大学);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暨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者,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


发布时间:2016-01-05 11:45:02  阅读次数: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