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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作者: 桂林旅游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表时间:2016/3/4 浏览次数:1 一、单位介绍 广西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位于风光秀丽、交通便利的广西中部红水河畔,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学校、广西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由三所职业学校合并组成,占地958亩,建筑面积达16.1万M2,设有升学部、汽修、电子、数控、服装、烹饪等12个专业,职工278人,中职学历在校生5680人,年各类培训8000多人次。 学校固定资产1.5亿元,教学设备总值达5815万元,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子电工、服装实训基地;有自治区财政支持的数控、汽车、制糖、烹饪实训基地;有配备达广西示范标准的机电类、计算机类、文秘旅游类实训基地。学校立足来宾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发展战略,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同省内外86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广西,实现毕业生高品质就业,就业率达96%以上。 学校已形成“依托区域产业、校企深度交融、教育与产业对接、教学与生产并举、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特色,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实施“五年一贯制”中职、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学校已逐步开展“2 3”、“3 2”分段培养模式,最终实现中、高职衔接和五年一贯制办学机制,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专业课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文化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专专业课不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管理岗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3个月)满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除寒暑假外,按照实际上课课时计酬,每节计课时约7-14元(按照即时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班主任等费用另计。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学校提供集体宿舍(4人一间)。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5日-15日。 (二)报名要求:有意向者请填写报名表,并报自荐材料,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可不做要求)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或拍照、扫描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yuan002829@。 (三)招聘要求: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届时将依照报名情况安排来校或到学生就读学校面试。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公室咨询。
六、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ww***com[点击查看] 单位名称: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单位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旁 邮 编:546199 联系电话:0772—4288698,传真:0772-4288698 联 系 人:张 逍(18907826378) 龚桂枝(13707806039)
桂林旅游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