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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高层次人才
招聘启事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入选了首批国家高端智库,为进一步加强研究院研究队伍建设,2016年拟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与岗位
专业:港澳经济、港澳政治、港澳社会、港澳法律
岗位:教授或合同性教授1名,副教授2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者应具有优良师德与科学道德,学风端正,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应聘教授岗位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应聘副教授岗位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应聘教授岗位应有现任教授或者有副教授的任职经历。
4.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在粤港澳合作、港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应聘教授岗位者应是该领域内的知名专家。
5.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备对策研究及咨询服务能力;能在团队和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
三、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1. 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
2. 来我校工作的研究计划。
3. 提供至少三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
4. 填写《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
(提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高层次人才招聘")
四、学校提供的支持条件
1.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教授或合同性教授或副教授岗位,并根据相关聘任条例签署聘任合同。
2.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岗位教师的薪酬及社会保险、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提供安家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住房货币补贴。
3.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 学校将在科研和办公条件、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周转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
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前来报名与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 系 人:黄勍
联系电话:+86-20-84111250
电子邮箱:h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