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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吉林省高等教育的发展,更好地吸引、凝聚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高端学术和技能人才,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大学物理学科获准成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根据吉林省和吉林大学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吉林大学物理学院招聘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本次物理学院招聘一级学科为物理学,二级学科在凝聚态物理及光学两个学科中进行。本次招聘岗位为“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
二、招聘依据
本次招聘,依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三、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申报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②发表被S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二)讲座教授申报条件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在研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②发表被S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效益。⑤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吉林大学工作2个月以上。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选应是在国内外相应领域或学科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达到或接近“长江学者”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2.申报人选在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应符合《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由于“长白山学者计划”是省级人才支持计划,目的是培育一批具有国家级称号的人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附件3)及现有《吉林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实施办法(暂行)》(附件4)规定符合引进的高端人才、现职副校级以上领导不在申报之列。
4.“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重点在引进外部人才,“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的推荐人选必须为“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人员。
5.此次遴选的为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因此应聘人选的基本条件、成果等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之前。
四、考核管理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任合同,聘3年,并按照“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进行聘期内考核管理。
2.吉林大学将对拟聘人员在聘期完成之后,予以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聘用人员,学校优先支持申报更高的学术称号,并按照学校相关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给予相应待遇。
五、政策待遇
1.长白山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待遇详见“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其中校外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由学校予以配套,校内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的配套部分,由设岗学科所在单位负责配套。
2.设岗学科所在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需求,给予拟聘人员其他相关支持。
3.拟聘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12日前,按照相关的数量要求将如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吉林大学物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1.“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6,内有表1和表2,均需填写)一式1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2.“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7)或“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推荐表”(附件8)一式3份(不另加封皮,双面打印并胶装),同时报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3.推荐人选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胶装),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联系人:吉林大学物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吉林大学前卫校区物理楼448)姚旭航
电话:0431-85167827
邮箱:yaoxuhang@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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