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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4-2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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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16年招聘
发布时间:2016-04-26 13:54:00   浏览量:

单位简介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制订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招聘信息

    根据西藏科技工作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计划从区外高校毕业生中引进2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
    二、引进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
    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定向、委培生除外。动物学、野生动物保护或相关专业1名,太阳能光伏或电子技术专业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适合在藏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请报考人员填写《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本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邮件至kjtrsc@ 。简历投递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对投递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由科技厅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引进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科技厅党组研定。确定引进对象后,在科技厅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录用
    引进人员经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签订用人协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毕业生到我单位报到时,须携带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等,否则不予录用。
    (二)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为科技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录用后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属于国家正式在编干部,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享受西藏正式在编干部待遇。
    (三)引进人员应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如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
    联系人:贾瑞瑶
    联系电话:0891-6831430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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