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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是云南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红河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省州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学校。蒙自是云南近代工商业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年平均气温18.6℃,夏无酷暑,冬无严寒,被评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旅游城市。
学校坚持“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东南亚、南亚的较高水平的区域性、国际化的地方综合大学”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地方性、民族性、国际化”特色发展战略。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现有14个二级学院(部门),5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教职工91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285人,博士141人。学校毗邻越南,是云南省支持建设的国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在越南太原省建有红河学院太原校区;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4年,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申办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
学科专业:学校开设5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史、法、理、工、农、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20个二级类,已经形成多科性的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实际和区位特点,开设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凸显区域特色的专业。部分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初步显现。目前有省级硕士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备案硕士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重点专业4个,省级小语种重点建设专业2个。
人才培养:学校密切结合所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积极为地方培养合格人才。建校34年来,已为地方输送3万多名毕业生。升本以来,学校围绕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根本任务,加强合格本科建设,基本构建起本科教学体系。深化对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的理解,构建起“通识课、学科平台课、专业课”三大课程模块,着力建设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课程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学校特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学分制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基础的教学管理体系;实施“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开展以专业、课程为核心的教学建设工作,构建起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立项建设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50余项;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以规范和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为基础的管理及评价体系,建立起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制度,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本科教学有效开展,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已经从单一为地方基础教育培养师资转变为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本科应用型人才。
科学研究:学校结合办学定位和地方实际开展科研工作,初步搭建和形成切合办学定位、区域特征的科研平台。学校积极培育和支持为区域发展服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教师科研能力增强,学校科研实力提升。升本以来,学校教师共获国家级项目27项、省部级项目83项、地厅级项目245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横向项目29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1项;获授权职务专利18项;出版专著81部;发表学术论文5464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601篇、核心期刊论文1222篇。目前学校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云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
社会服务:随着学科专业结构的逐渐优化和办学内涵的不断丰富,学校的服务面向趋向多样化发展,社会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校在生物资源、天然药物开发与利用等领域与地方开展科研、技术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红河州在学校建立“红河州越南研究中心”,依托学校进行滇越合作研究;学校成立了国际哈尼/阿卡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等面向地方的研究机构,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平台。同时,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专业增加、层次提高、规模扩大,非学历培训从单一的面向红河州师资培训转向面向全省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师资培训,从单一的师范类培训转向多行业培训,面向企业、政府、社会的培训工作逐步拓展与深化。
国际化办学:学校充分利用自身的地缘优势,以构建“国门大学”为契机,重点实施教育国际化特色发展战略。以境外孔子学院、汉语中心和校内华文教育基地为抓手;以红河大学校长论坛、红河流域社会发展国际学术会议为平台;以中越、中泰、中美文化体育交流纽带,积极与境外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宽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启动了校本留学生教育项目,交换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合培养项目和境外办学项目,已有200多名全日制越南留学生从12个本科专业毕业回国。校本国际化建设方面,开展了国际学习和境外实习实践项目,如实施了“1 3”小语种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泰国曼谷、清迈两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GMS国家语种专业群、省级“云南省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华文教育基地以及斯里兰卡科伦大学孔子学院的建立将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将有力推进学校的教育国际化建设。
校园文化:学校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贴近学生实际,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素质拓展为核心,开展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农村的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学术性、文体性、实践性、兴趣性等为主要内容的立体校园文化体系,特色校园文化逐渐显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招聘计划
红河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人数
备注: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投递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后,须同时将材料投递到学校人事处邮箱:uohrsc@;uohlirsc@。
四、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察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20--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5--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学科情况、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理工类1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到学校报到后,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往返路费,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其它人员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8:00至6月2日(星期四)18:00。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
所有应聘者须填写“红河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uohrsc@;uohlirsc@。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ZP2016 岗位代码 姓名”,如“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ZP2016 A 201601 李想”。
②、发送支撑材料
应聘者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后,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应聘部门联系人邮箱(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交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对其它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到云南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结果;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审查结果公示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考试考察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8:00—17:30(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到人事处(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大道红河学院明德楼320)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考察。
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笔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及人事处布告栏处公示。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所报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面试完毕后,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3、考察。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用人单位在人事处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联系人:范老师
七、其他信息发布
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其他后续信息,我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