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会研究,决定招聘2016年毓英中学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中语文教师2名。
2.初中历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业 。
(2)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招聘办法
2016年10月10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①《2016年毓英中学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②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四、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基本工资:3000元/月。
2.学校提供住宿。
3.合同教师奖金及津补贴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单位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办公室 吴老师15859758828
教务处 颜老师1396038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