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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系统招聘长江师范学院2017届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一)师范专科(实习就业一体化)
初等教育(语文)15名、初等教育(数学)15名、初等教育(政史)15名、初等教育(美术)10名、初等教育(学前教育)10名。
(二)师范本科
汉语言文学5名、英语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5名、化学2名、生物科学2名、体育教育3名、美术2名、音乐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在校表现良好,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三)身心健康,有意愿到东南沿海地区发展的本校学生。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推荐材料一份(含求职自荐书、学校推荐表、各科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所获的荣誉证书和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报名及考核
(一)由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并审核报名资格;
(二)通过学校推荐、面试、笔试择优录取(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学生免笔试)。
五、就业和实习就业一体化分配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杭州县级以上城市(包括县级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师范类实习就业一体化学生分配在福州、泉州、厦门、温州、台州、宁波、杭州等闽浙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六、待遇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组合收入本科生3500-4000元/月,专科生2800-3300元/月,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师范类实习就业一体化毕业生组合收入2300-3000元/月包吃住或包住吃福利性食堂。师范类毕业生工作能力达标且表现良好的工作一年后可根据人事政策推荐考核入编,中心为师范类毕业生提供为期二年时间就业跟踪服务,可接收档案及户口,有资格报考福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考。
七、行程安排
(一)11月9日到达
(二)11月10日宣讲
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