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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编制外2016招聘15名合同制书记员、执行工作辅助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11-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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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书记员10名、执行工作辅助人员5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1)合同制书记员。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2)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从事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执行信息查控、录入等执行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合同制书记员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者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5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2.执行工作辅助人员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观念强服从指挥,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转退军人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5月以后出生);

(5)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18日起至1118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418(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邮编:537121,邮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650336,邮箱:qtfyzgg@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其中,书记员岗位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执行工作辅助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执行工作辅助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执行工作辅助员的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650336

联系人:党艺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2016118

附:《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执行工作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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