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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

(全职,发布于2016-11-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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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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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根据宝安区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宝安创新创业,更好地为建设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实施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提供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助力相关企事业单位引进1000名亟须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根据宝安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重点面向产业、科技、教育、卫生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引进1000名亟须紧缺人才,其中,产业类、科技类、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各200名,具体岗位参见《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

二、人才条件

新引进紧缺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本公告《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930日前,按照《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中相关单位及岗位的聘用程序从区外新引进到我区全职工作。

◆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幼教领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2万元。

三、优惠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引进紧缺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在深圳市未拥有自有形式住房、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可以入住《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中匹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深圳市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其中,符合深圳市人才住房政策相关规定的,再给予实际缴交租金三分之一、不超过三年的租金补贴。

◆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可登录宝安人才工作网查询)规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获得最长10年、每月5000元的租房补贴,或免租入住最长10年、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四、招聘应聘

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相关岗位人才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为主,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工作由《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为助力用人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宝安区相关职能部门与智联招聘合作开展网络招聘,并将在深圳市及各高校举办专场招聘活动(“1000工程专场招聘活动安排参见T24版)。

“1000工程相关岗位的招聘应聘工作,一般可遵循以下程序:

(一)岗位查询。紧缺人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请登录宝安政府在线(ww***.cn[点击查看])、宝安人才工作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智联招聘()等网站【深圳市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专栏】查询。

(二)提交简历。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可在智联招聘()网站相关岗位栏目下直接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亦可直接向《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录》相关岗位工作邮箱直接投递简历资料(必须注明所申报的岗位)。

其中,公办教育单位岗位(BA2016-1000-JY-001148号)、公办医疗单位岗位(BA2016-1000-WS-001200号)及公办事业单位岗位(BA2016-1000-ZH-00127号),还需要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及程序请登录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查询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招聘程序通知应聘对象进行考试考核,择优确定录用对象。

(五)办理入职。通过相关聘用程序决定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及其他相关人才引进手续。

五、申报待遇

完成人才引进手续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bs***.cn[点击查看]-“法人事项”-“部门服务”-“宝安区委组织部模块,选择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申报相关类别项目,申报办理新引进人员住房等相关待遇(申报时应提交《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申报概况表》、《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新引进人员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表格及材料具体要求,可参见申报平台中的《申报指南》及有关申报样表)。

六、有关说明

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已落实相关住房待遇的新引进紧缺人才,出现下列情况的,相关待遇应予停止,人才住房应予收回:

◆纳入“1000工程的相关企业搬离宝安的;

◆新引进紧缺人才因离职等原因离开相关企事业单位的;

◆新引进紧缺人才因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或拥有住房,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

◆新引进紧缺人才入住家庭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应予取消相关待遇的。

七、工作咨询

“1000工程政策及申报工作咨询:0755-85908590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