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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书记员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
(三)名额:35名。(其中法律类专业20名,非法律类专业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七)学历及专业:法律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非法律类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不限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成都人才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成华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16年12月8日-12月1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6:30。
2.报名要求:报名者分别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青羊区宁夏街136号中国成都人才市场大厦808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如发现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终止招聘、不予聘用。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6年12月14日至15日登录成都人才网(以个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登录并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打印入口直接替换本招聘公告位置。报名人员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
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
1.笔试
①时间:2016年12月16日,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2016年12月22日在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网、成都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职位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①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3日,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内容: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岗位认识、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及协调应变能力、计算机录入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公布成绩
2016年12月28日在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网、成都人才网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五)体检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六)考察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四、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人员与成华区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4000元(含本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二)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院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3258664
咨询电话:028-83270454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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