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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1、教授引进条件及待遇:
(1)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服务期不少于8年;
(3)提供安家费25万元(硕士学位安家费20万元);学术活动专项经费3万元/年(硕士学位学术活动专项经费2万元/年),享受校内的学位津贴。
2、副教授引进条件及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服务期不少于8年;
(3)提供安家费20万元,学术活动专项经费2万元/年,享受校内的学位津贴。
3、各类高层次人才
(1)引进长江学者、三秦学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面议;
(2)长年引进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相关专业的引进不受当年招聘计划限制。
以上各类人才可根据本人需要,由所在院配备研究助手。其配偶符合规定的可正式调学校工作;如果不符合进人条件,可按照人事派遣的形式解决工作问题,提供过渡房。
二、商洛学院 “百名博士工程计划”
引进博士研究生相关条件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毕业,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学校提供15万元安家费;
3、学校提供5万元学术活动专项经费(含科研启动经费);
4、服务期内学校连续提供8年800元/月的校内学位津贴;
5、学校提供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业务工作条件。
三、相关条件
硕士研究生招聘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本科学历为全国一类大学毕业,辅导员必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具体情况详见《商洛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商洛学院“百名博士工程计划”实施办法》(商洛学院干部人事处网站ww***.cn[点击查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电话:0914—2252871 传 真:0914—2339390
邮箱:slxyrczp@ 学校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商洛学院干部人事处 邮编:7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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