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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旅委委机关和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聘用制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共产党员优先;
2.具有从事办公室文秘、财务、管理和乡村旅游工作经验的,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40周岁之间(197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1986年1月1日之前出生);
4.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类、中文类、管理类、会计类相关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
二、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0日;
报名地点: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004办公室);
携带材料: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将通知参加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面试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笔试主要测试文学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考察
经面试和笔试确定人选后,由委办公室对招聘人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专门考察,并提交委党委研究。
(五)体检和公示。根据党委会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制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待遇
面议。
联系人:市旅委范露莹
联系电话:2310267,13819223773,传真:2399220
中共湖州市旅游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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