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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荔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一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熟悉电脑操作。
二、聘任期间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三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约为1200元。
2、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每月约为1600元。同时享受有关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招考方式
有志于参加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需先报名,报名结束后,集中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内容,面试主要是考察电脑打字的操作和有关问题的回答;最后进行政审考察,择优录取。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当面核对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荔浦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7229193
3、报名截止日期为
荔浦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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