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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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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招生就业处 · 2017-03-02 14:04:56

 

 

       经北京市延庆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延庆区教委2017年拟为所属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组织,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被聘用人员由区教委根据需求分配到所属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任教。

二、岗位等级及待遇

      根据被聘用人员学历情况聘为专技十三级或专技十二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2015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4.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面试考核内容

     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成立考核组进行面试考核,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两项内容。

(一)专业技能考核

     1.讲故事

        面试前10分钟在备考室抽取儿童故事,面试时有语气、有表情地讲出故事内容,时间3分钟内。

    2.边弹边唱

       现场边弹钢琴边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时间3分钟内。

    3.舞蹈

       现场表演一段舞蹈(伴奏音乐自备),时间3分钟内。

(二)答辩

       依据《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进行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及案例分析等内容的答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9日、10日(周四、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69141355,崔老师。

  (二)抽取面试顺序及时间

       面试自2017年3月20日(周一)开始,面试天数视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及具体时间由考生抽签确定。

       参加抽签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7年3月19日(周日)下午14:00,到延庆区教委三楼报告厅签到,14:30开始抽签。抽签开始后未到者,视为自动弃考,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

         2017年3月20日(周一)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以上述抽取的面试顺序和时间为准。

    2.考核地点

       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庆园街78号)。

    3.考核程序

(1)签到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当日上午7:30到面试地点休息室开始签到,7:50签到结束。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自动弃考。

        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当日下午12:30到面试地点休息室开始签到,12:50签到结束。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自动弃考。

       签到结束后,所有考生在休息室等待考试,至备考前不得离开休息室,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收发信息。期间离开考区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区逗留。

(2)面试

        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10分钟到备考室抽取儿童故事。到面试时间后,按照要求依次进行面试。

(四)公布成绩和进行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后一周内在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和进行体检人员名单。

        进行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且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区教委为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