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招聘安全评价中心工作人员
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全评价中心检验员(2人)、兽医(1人)、安全评价中心助理检验员(2人)
二、安全评价中心检验员招聘条件
(一)任职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2.要求:本科以上,药理、毒理或药代/毒代动力学专业,CET-4,具有生殖毒性、安全药理或药代/毒代动力学试验经验者优先,具有在GLP实验室工作经历者优先,211或985工程大学学历优先,男性优先。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管理。
3. 工资待遇: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三、安全评价中心兽医招聘条件
(一)任职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2.要求:本科以上,兽医专业,CET-4,有1~2年工作经验者优先,有GLP实验室工作经历者优先,男性优先。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管理。
3. 工资待遇: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四、安全评价中心助理检验员招聘条件
(一)任职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2.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药学相关专业,从事给药等实验辅助操作,药学或医学背景优先录用。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管理。
3. 工资待遇:2400,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简历至:scsyrsk@。
2.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专业 **(姓名) 应聘岗位”字样。
3.应聘者应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招聘期间,本院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联系电话:028-65189012
邮箱:scsyrsk@
联系人:李斓、张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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